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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個月可以分兩次報嗎
根據上述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貴公司根據業績考核情況給員工發放上年度的遞延獎金可以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但該計稅辦法每年只能使用一次,如貴公司在發放年度已使用過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則對發放的遞延獎金不得再用本方法扣稅,應將其合并到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金中代扣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從2005年1月1日起,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其實年終獎金的計稅方式是有兩種的。
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定: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全年一次性獎金一個月可以分兩次報嗎的全部內容了,該計稅辦法每年只能使用一次,看完上文的朋友應該知道該怎么處理了吧,這對于納稅人來說就是很重要的一點.你學會了嗎?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留意官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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